当前位置:首页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澄迈县人民医院-购置核酸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5 19:04
项目概况
购置核酸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09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购置核酸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HNJC2021-06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81.5
最高限价(万元) 81.5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HNJC2021-061

2.项目名称:购置核酸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1.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元整(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最高限价(如有):81.5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下载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2021年近期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近期1个月或以上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无税收月份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7-06 至 2021-07-08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07-09 10: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1-07-09 10: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澄迈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7607288
采购单位地址 澄迈县金马三横东路与椰岛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3198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3198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澄迈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购置核酸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7 9 10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C2021-061

2.项目名称:购置核酸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1.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元整(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最高限价(如有):81.5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2021年近期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近期1个月或以上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无税收月份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7月6日至2021年 7月 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售后概不退)。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查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7月 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4.获取本项目文件并按时提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605 0100 4636 0000 082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蓝天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澄迈县人民医院

地址:澄迈县金马三横东路与椰岛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15108998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98-65331989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