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取消的68辆公务用车委托第三方评估、拍卖 | 项目编号 | YPZFCG201707-006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0.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一、项目名称: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取消的68辆公务用车委托第三方评估、拍卖 二、预算: 第一包(评估)报价费率不得超3.79(% ) 第二包(拍卖)报价费率不得超4.49(% ) 三、项目需求;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取消的68辆公务用车委托第三方评估、现场拍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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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评估公司投标人必须提供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证书、营业证书、相关人员执业证书等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拍卖公司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以及有关拍卖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时间 | 2017-07-21 至 2017-07-27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洋浦大厦1218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0.0 |
截止时间 | 2017-07-31 1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洋浦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
开启时间 | 2017-07-31 10:00 | 开启地点 | 洋浦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洋浦管委会办公室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28823238 13976018716 |
采购单位地址 | 洋浦大厦 | ||
代理机构名称 | 洋浦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28829591 18976105299 |
代理机构地址 | 洋浦 | ||
项目联系人 | 邹旭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28823238 13976018716 |
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取消公务用车委托第三方评估、拍卖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取消的68辆公务用车委托第三方评估、拍卖
二、编号:YPZFCG201707-006
三、预算:第一包(评估)报价费率不得超3.79(% )
第二包(拍卖)报价费率不得超4.49(%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一个月纳税证明);
4.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一个月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5、本项目委托评估、拍卖招标评估公司、拍卖公司不能同为一个法人。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五、项目需求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取消的68辆公务用车委托第三方评估、现场拍卖服务项目。
六、付款方式
按要求完成委托评估工作、办公室转账付清评估费,按要求完成委托拍卖工作,根据成交金额办公室转账付拍卖服务费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1、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资料可邮寄)。
7.2报名联系人:陈涛电话:0898-28829591 18976105299 ,洋浦大厦1218室。
7.3、项目联系人:洋浦管委会办公室电话:0898-28823238 13976018716。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
八、投标资料
1、 评估公司投标人必须提供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证书、营业证书、相关人员执业证书等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拍卖公司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以及有关拍卖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09:40-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31日上午10:00整开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2017年7月31日上午10:00整开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一、评标原则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