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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乐东县乐安路公共租赁住房配电工程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8 16:11
项目概况
乐东县乐安路公共租赁住房配电工程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09-2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乐东县乐安路公共租赁住房配电工程设备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GGP20170903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34.818084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标讯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09-18 至 2017-09-21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2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09-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2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7-09-22 09:30 开启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2房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086060616
采购单位地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1644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1房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08606061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乐东县乐安路公共租赁住房配电工程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GGP20170903)所需的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项目:乐东县乐安路公共租赁住房配电工程设备采购(二次)

2、资金预算:人民币348180.84元

3、成果交付期:2017年11月30日前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2017年 9 月 21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2房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 100 元人民币(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并按时提交保证金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2016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海南省供电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整个项目的免费质保期期限为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计算。在质保期内设备免费维修;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本价保修服务,免费终生维护。若产品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应自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报价函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2)开挖尺寸、管线布设等隐蔽性工程必须由采购方现场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安装前必须由采购方现场进行对设备、货物核对查验,对不符合规定技术参数要求的货物产品采取不予安装并自行退回、直到货物产品符合要求方可安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后果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8、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 9  月 22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2房。逾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附有响应保证金,金额不少于响应报价的1%。未按规定提供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11、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与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12、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C1402房   

邮编:570203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71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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