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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8 08:30
项目概况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9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09-21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 HNPZ-G-20170106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127.83684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6 投标人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打印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09-18 至 2017-09-20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909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09-2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7-09-21 15: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71621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616883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9层909房
项目联系人 傅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168832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委托,对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HNPZ-G-20170106 2. 招标项目及范围: 2.1 招标项目: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景观绿化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景观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4 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6 投标人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打印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 9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至2017年 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909。 4.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报名须由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材料一套,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4.4、标书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09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5.3、开标时间:2017年 09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5.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6. 招 标 人: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0898-65716211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909 联 系 人:傅女士 电 话:0898-6616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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