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文昌市粮食储备物流园项目、文昌市清澜吹填地连接线北段市政工程及文昌学宫修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HNXC2017-1102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42.64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用户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所投工程咨询服务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投投标人A包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或综合经济)执业资格;投标人B包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建筑材料或综合经济)执业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份税收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任意三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9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需提供注册资料和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10.购买本谈判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7-11-21 至 2017-11-23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截止时间 | 2017-11-24 15: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 1号开标室 |
开启时间 | 2017-11-24 15:3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 1号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3216313 |
采购单位地址 | 文昌市清澜新区政府办公大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88615701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榕根社区东朋国际1号楼16楼1606、1608房 | ||
项目联系人 | 邱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18098516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采购编号: HNXC2017-1102文昌市粮食储备物流园项目、文昌市清澜吹填地连接线北段市政工程及文昌学宫修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 HNXC2017-1102
2. 项目名称:文昌市粮食储备物流园项目、文昌市清澜吹填地连接线北段市政工程及文昌学宫修缮工程服务采购
3. 分包情况:本项目分A包文昌市粮食储备物流园项目服务采购,B包文昌市清澜吹填地连接线北段市政工程及文昌学宫修缮工程服务采购 ,两个包(详见用户需求)
4.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3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至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所需证件(复印件盖章)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7.3所投工程咨询服务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7.4投投标人A包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或综合经济)执业资格;投标人B包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建筑材料或综合经济)执业资格;
7.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份税收证明复印件)
7.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投标文件无效;
7.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
7.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任意三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7.9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需提供注册资料和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7.10.购买本谈判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1月24日15:30(北京时间)递交至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 1号开标室,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
1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A包人民币¥5000元,B包人民币¥2500元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2.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51809851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