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保亭什玲镇新村一二村排污工程 | 项目编号 | HNXJ-HN-2017-095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171.441172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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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7-12-18 至 2017-12-20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17号窗口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17-12-21 11:00(北京时间) | 地点 |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
开启时间 | 2017-12-21 11:00 | 开启地点 |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606709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县什玲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2361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玖九华府B904室 | ||
项目联系人 | 孙朝成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23617 |
谈判邀请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亭什玲镇新村一二村排污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招标项目保亭什玲镇新村一二村排污工程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1、建设地点:保亭县什玲镇新村。
2.2、项目规模和内容:污水管网,排污井和化粪池的建设安装工程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于 2017 年12月18日至2017 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17号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21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保亭县什玲镇 |
地址:海口市三叶东路玖九华府B904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孙先生 |
电 话:0898-83606709 |
电 话:0898-68523617 |
传 真: |
传 真:0898-68523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