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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县城昌化江河堤两岸亮化灯具维修材料和灯具保护网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05 08:55
项目概况
采购县城昌化江河堤两岸亮化灯具维修材料和灯具保护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04-12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县城昌化江河堤两岸亮化灯具维修材料和灯具保护网项目 项目编号 HNHZ2017-113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81.591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采购县城昌化江河堤两岸亮化灯具维修材料和灯具保护网项目

2、用    途:工作需要

3、数    量:一批分包(A包:采购亮化灯具维修材料;B包:采购灯具保护网)

4、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款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1年内6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3.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供应商须对部分设备的安装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根据勘察结果设计并提供符合采购人需要的现场施工方案及施工图;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供应商应在本地有分支机构或第三方代理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部门注册资料或/及第三方代理售后服务协议)提供稳定、快速、有效的售后服务; 6.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单个包组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并缴纳报价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04-05 至 2017-04-07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售价(元) 100.0
方式 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04-12 15: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五、开启
审查时间 2017-04-05 09:00 审查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5523238
采购单位地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626601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项目联系人 豆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26168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县城昌化江河堤两岸亮化灯具维修材料和灯具保护网项目(项目编号:HNHZ2017-113)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询价采购工作,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密封报价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采购县城昌化江河堤两岸亮化灯具维修材料和灯具保护网项目

2、用    途:工作需要

3、数    量:一批分包(A包:采购亮化灯具维修材料;B包:采购灯具保护网)

4、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A、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款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1年内6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3、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供应商须对部分设备的安装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根据勘察结果设计并提供符合采购人需要的现场施工方案及施工图;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供应商应在本地有分支机构或第三方代理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部门注册资料或/及第三方代理售后服务协议)提供稳定、快速、有效的售后服务;

6、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单个包组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并缴纳报价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报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17年4 月5 日-2017年4 月 7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 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1年内6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记录证明材料、及以上准入资格要求提供的资质文件
  2. 以上材料核验原件收取盖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 4月12日下午15: 00-15 : 30 (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五、询价时间:2017年 4月1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2、联系人:豆女士

3、电话及传真:0898-66261680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1、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2、联系人:陈运芳

3、联系电话:85523238

信息公布:公告、询价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36.101.208.72:8080/)媒体上发布。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
17-113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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