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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08 08:00
项目概况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08-11 08:4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 HNYH2017-11-0108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76.25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通知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邀请标准:

1、招标项目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

1.1范围: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包括项目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1.2项目总预算:76.25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2、招标编号:HNYH2017-11-0108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提供2017年近期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4须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08-08 至 2017-08-10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售价(元) 100.0
方式 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08-11 08:4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五、开启
审查时间 2017-08-11 08:40 审查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11777668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万宁市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2239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2822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通知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邀请标准:

1、招标项目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

1.1范围: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案装备采购(包括项目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1.2项目总预算:76.25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2、招标编号:HNYH2017-11-0108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提供2017年近期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4须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售价:标书每包1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如欲邮购,请和我公司联系,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每套50元。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加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原件加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加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加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查。(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5、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 10日,逾期不售。

(正常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 蓝天路12-1号 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电    话:0898-66728223

传    真:0898—66723196

联 系 人:徐先生

购买标书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        

银行帐号:1101 5493 3420 09

财务电话:0898-66720094

联 系 人:陈女士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兹定于2017年8月11日北京时间8:40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1日北京时间8:30至8:4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北京时间8:40,逾期交递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人出席开标仪式并签名确认开标金额记录。

6.2开标地点: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元。(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北京时间17:30分前汇入所要求的银行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单次使用,之前帐款不做抵扣。

8、采购信息查阅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36.101.208.72:8080/

9、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有效的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部件配置和功能说明,零配件报价清单、设备型号、产地、生产厂名等厂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若投标方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本标相关的文件资料,其投标书将视为不完整的标书,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本项目的设备以包为单位投标,投标人但必须对包内整个品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为主要考虑价格因素的询价采购,投标商应按照技术清单产品的统一规格要求进行投标,不接受改变已经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的投标。

11、设备报价

设备用人民币报价,每一投标人对每一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本项目为主要考虑价格因素的询价采购,投标商应按照技术清单要求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投标,不接受有技术参数差异的产品投标。

13、定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技术参数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标书要求且采购人接受的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4、投标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投标文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书应采用胶装形式(非卡装)订装,投标文件的任何缺漏,都会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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