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XY2017-048 | 项目名称 | 琼中县精神文明示范点设施项目 |
采购品目 | 货物 | 是否备案 |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采购方式 | ||
采购单位 |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 是否进口产品 |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琼中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149.5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 要求说明 |
3.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近期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近期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没有在签订合同后因投标人不能履约而解约事实的声明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5)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实施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的自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在项目实施地区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售后服务(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1-03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1-10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300.0 |
开标时间 | 2017-11-23 09:00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11-23 09:00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3448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622241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路县宣传文化中心大楼4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5861277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2号楼702;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 |
琼中县精神文明示范点设施项目采购投标邀请书
海南绘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南记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厦门金象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本招标项目琼中县精神文明示范点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琼中县精神文明示范点设施项目采购投标。
包号:琼中县精神文明示范点设施项目
2.1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红毛镇、湾岭镇、营根镇
2.2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交付使用
2.3数量:一批
2.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95000.00元
2.5本次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近期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近期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没有在签订合同后因投标人不能履约而解约事实的声明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5)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实施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的自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在项目实施地区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售后服务(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21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文件方式:携本项目法人授权书(如法人带法人证明书,格式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确认通知”(详见公告中的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11月10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招标单位: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路县宣传文化中心大楼4楼
联系电话: 0898-86222419
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
联系电话:0898-68503448
联系人:杨工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