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AGH2016-117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海南望恒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8932.68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十号桥(牵头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京华城D栋701房(成员方) |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
1、建设内容: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建设范围包括龙桥镇(文明大道)、龙泉镇(南北街、东西街、龙泉立交出口段、商业北街等)、新坡镇(新和街、新和街南段、新平街、新友街、新谊街、新坡路、新坡大道等)、遵谭镇(谭山路、谭经路、新村一路等)等四镇道路改造、建筑立面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改造道路10414.725m,同时对沿线建筑进行立面改造,面积约310425.0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电力电信规整、附属工程(道德文明宣传、城市小品)等。 2、投资规模: 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38932.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10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44.98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109.60万元、管线迁移费用约3168.21万元),预备费2883.9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3、合作期限:本项目2017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运营期十年。 4、项目公司通过向实施机构收取镇墟改造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镇墟改造服务费包括:(1)可用性服务费:即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达到适用法律及协议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含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融资成本、税费等及必要的合理回报;(2)运营维护费:即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营维护成本、税费等及必要的合理回报。镇墟改造服务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每年进行支付。 |
评审专家名单 | 马荣、院志荣、熊明英、石艳艳、赵方芳、李郑明、陈玉魁 |
收费标准 | null |
收费金额(万元) | 0.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7528045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51487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1号楼5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2851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F栋505房 |
附件 |
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
预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CAGH2016-11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主要对龙华区龙泉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进行镇墟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电力电信规整、附属工程(道德文明宣传、城市小品)等。
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龙华区
二、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1号楼5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66514871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10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637528045
传真: 276244700@qq.com
四、采购时间安排
首发公告日期:2016年9月28日
首次延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4日
采购磋商时间:2016年10月25日
采购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日
五、预成交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名称: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海南望恒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杨志勇(牵头方)、邹尔希(成员方)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十号桥(牵头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京华城D栋701房(成员方)
预成交标的相关内容:
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道路类):6.10%
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建筑类):5.10%
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园林类):8.10%
日常基础设施管养费用综合单价下浮率:1.00%
征拆项目资本金回报率:7.88%
非征拆项目资本金回报率:5.78%
主要预成交条件:
1、建设内容: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建设范围包括龙桥镇(文明大道)、龙泉镇(南北街、东西街、龙泉立交出口段、商业北街等)、新坡镇(新和街、新和街南段、新平街、新友街、新谊街、新坡路、新坡大道等)、遵谭镇(谭山路、谭经路、新村一路等)等四镇道路改造、建筑立面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改造道路10414.725m,同时对沿线建筑进行立面改造,面积约310425.0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电力电信规整、附属工程(道德文明宣传、城市小品)等。
2、投资规模:
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38932.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10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44.98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109.60万元、管线迁移费用约3168.21万元),预备费2883.9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3、合作期限:本项目2017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运营期十年。
4、项目公司通过向实施机构收取镇墟改造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镇墟改造服务费包括:(1)可用性服务费:即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达到适用法律及协议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含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融资成本、税费等及必要的合理回报;(2)运营维护费:即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营维护成本、税费等及必要的合理回报。镇墟改造服务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每年进行支付。
六、项目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镇墟改造工程PPP项目PPP合同》
附件2:谈判备忘录
七、公示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预成交结果存在疑问,可向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637528045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