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三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FJJSHN-CG-2020046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万元) | 0.0 | ||||||||||||||||||||||||||||||||||||
最高限价(万元) | 0.000000 | ||||||||||||||||||||||||||||||||||||||
采购需求 | 4.1、投资规模: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投资额约为5,802.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43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8.19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296.15万元),预备费245.14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即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最终以经审计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4.2、建设内容: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昌发改函〔2020〕44号),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³/d;近期处理规模为1200m³/d,敷设污水主管HDPE4000米,支管HDPE600米,PE入户管1500米,配套建设建构筑物、照明、电气、绿化及设备购置等工程。其中,本PPP项目设备按近期污水处理规模设计安装,粗格栅、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等预处理构筑物和调节池按远期污水处理规模设计建设。 4.3、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运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运营维护工作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提升泵房等建构筑物运维工作。 项目生产能力见以下项目主要产出表”。
5、采购需求及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职责,通过向使用者收费和获取政府一定的补贴费用来回收全部投资成本,并获得一定的合理收益。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成交社会资本后,项目公司按照实施机构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保障该项目可用性服务的持续供应,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考核,成立监督小组监督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 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实施的运营维护。项目实施机构负责运营期内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按期支付项目公司的补贴费用。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信息对公众公开,使公众对该项目发挥公众监督职能。 项目合作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无偿移交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承担并做好移交工作。 6、资金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由PPP社会资本投资部分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本PPP项目合作总投资约4935.28万元。其中(1)项目资本金:占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的30%:1,548.28万元,成交社会资本出资 100%;(2)项目融资:占 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的 70%:3,387 万元,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融资。 本项目政府配套投入金额:957.1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0.98万元,征地拆迁费用296.15万元。根据财办金〔2017〕92号文,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须由成交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款项由成交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或等方式取得。 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以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投资规模为准,并且保证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成交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金额即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最终以经审计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7、合作期限: 本PPP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自成交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草签《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计算。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自成交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草签《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之日;项目运营期29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至项目移交完成之日。 8、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当使用者付费不足时,由政府根据项目公司运营期绩效考核成绩和政府补贴费用计算公式向项目公司支付补贴费用,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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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公告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 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新注册公司自注册之日起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复印件)。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新注册企业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函。) 4、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各企业法人与采购人及为完成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资质要求:申请人(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质须满足本条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6、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具有特许经营模式或PPP模式的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业绩,可视为申请人的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7、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或至少一名联合体成员)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或保证能合法足额融资的相关书面承诺书(不低于本项目社会资本投入金额5000万元)。 8、信誉要求: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 8.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提供书面承诺书)。 8.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书)。 8.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9、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提供书面承诺书) 10、其他要求: 10.1、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0.2、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10.3、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
时间 | 2020-09-30 至 2020-10-14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合格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
供应商挑选方法 |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抽取供应商数量 |
提交截止时间 | 2020-10-22 10:30 | ||
提交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
资格预审日期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10-22 前(北京时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许工;0898-26666654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文区海垦街道海秀路32号101、102、103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520605 |
项目联系人 | 曾工 | 电话 | 0898-66520605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三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三次招标)(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的社会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相关服务经验的法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三次招标)
2、项目地点:昌江县
3、项目实施机构: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及运营内容:
4.1、投资规模: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投资额约为5,802.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43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8.19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296.15万元),预备费245.14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即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最终以经审计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4.2、建设内容: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昌发改函〔2020〕44号),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³/d;近期处理规模为1200m³/d,敷设污水主管HDPE4000米,支管HDPE600米,PE入户管1500米,配套建设建构筑物、照明、电气、绿化及设备购置等工程。其中,本PPP项目设备按近期污水处理规模设计安装,粗格栅、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等预处理构筑物和调节池按远期污水处理规模设计建设。
4.3、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运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运营维护工作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提升泵房等建构筑物运维工作。
项目生产能力见以下项目主要产出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厂 |
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³/d;近期处理规模为1200m³/d。 |
座 |
1 |
土建按远期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购置 |
2 |
污水主管HDPE |
管径DN400~DN500mm |
米 |
4000 |
|
3 |
支管HDPE |
管径DN300~DN400mm |
米 |
600 |
|
4 |
PE入户管 |
DN150mm |
米 |
1500 |
|
5 |
配套建设建构筑物、照明、电气、绿化及设备购置等工程 |
5、采购需求及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职责,通过向使用者收费和获取政府一定的补贴费用来回收全部投资成本,并获得一定的合理收益。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成交社会资本后,项目公司按照实施机构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保障该项目可用性服务的持续供应,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考核,成立监督小组监督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
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实施的运营维护。项目实施机构负责运营期内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按期支付项目公司的补贴费用。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信息对公众公开,使公众对该项目发挥公众监督职能。
项目合作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无偿移交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承担并做好移交工作。
6、资金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由PPP社会资本投资部分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本PPP项目合作总投资约4935.28万元。其中(1)项目资本金:占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的30%:1,548.28万元,成交社会资本出资 100%;(2)项目融资:占 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的 70%:3,387 万元,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融资。
本项目政府配套投入金额:957.1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0.98万元,征地拆迁费用296.15万元。根据财办金〔2017〕92号文,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须由成交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款项由成交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或等方式取得。
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以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投资规模为准,并且保证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成交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金额即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最终以经审计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7、合作期限:
本PPP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自成交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草签《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计算。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自成交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草签《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之日;项目运营期29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至项目移交完成之日。
8、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当使用者付费不足时,由政府根据项目公司运营期绩效考核成绩和政府补贴费用计算公式向项目公司支付补贴费用,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二、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公告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
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新注册公司自注册之日起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复印件)。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新注册企业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函。)
4、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各企业法人与采购人及为完成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资质要求:申请人(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质须满足本条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6、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具有特许经营模式或PPP模式的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业绩,可视为申请人的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7、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或至少一名联合体成员)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或保证能合法足额融资的相关书面承诺书(不低于本项目社会资本投入金额5000万元)。
8、信誉要求: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
8.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提供书面承诺书)。
8.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书)。
8.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9、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提供书面承诺书)
10、其他要求:
10.1、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0.2、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10.3、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合格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09月30日8:30至2020年10月1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免费提供。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2日10:30,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
1.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 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购买电子版的资格预审文件;
2.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3.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进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联 系 人:许工
联系电话:0898-2666665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1室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0898-665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