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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 -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5 17:04
项目概况
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11-29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 TAHP-HNH-2021-HT-04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12261.77
最高限价(万元) 0.000000
采购需求

1. 建设内容:

1.1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占地 2.0811 公顷,工程近期至 2021 年设计规模为 0.5 万 m³/d,远期至 2030 年 1.5 万 m³/d。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 类标准,同时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中的指标,采用“A²/O”工艺。

1.2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521m,管径范围为d300~d9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1.3新建中水回用管道总长度6679m,管径为DN300~DN200,采用球墨铸铁管。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中水回用管网,以及处理厂内的配套道路、电控、绿化等工程

2 .投资规模:根据《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发改审批〔2020〕274号),本工程总投资为12261.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071.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075.95万元,预备费为1114.71万元。本项目政府总投资金额为12261.77万元,全部为运营期间动态投资。【具体内容可登录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官网(https://www.cpppc.org:8082/inforpublic/homepage.html#/projectDetail/e83bcfaf3b8b4d469769d565cd6956da)查询】

3.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

4. 合作模式:结合项目情况,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采购,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5. 股权结构:中标社会资本全资成立项目公司。

6 .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自有资本金不少于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的20.55%。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详见正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21-11-08 至 2021-11-12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资格预审申请书、申请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组成,文件格式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制作并装订成册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 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 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供应商来源
供应商挑选方法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抽取供应商数量
七、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 2021-11-29 08:30
提交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11-29 前(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单位名称 文昌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63222165
采购人地址 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二楼
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4楼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95312
项目联系人 颜后安 电话 0898-66795312
详细信息
     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AHP-HNH-2021-HT-046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4690052120000009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 预算金额: 122617700.00元 采购需求: 1. 建设内容: 1.1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占地 2.0811 公顷,工程近期至 2021 年设计规模为 0.5 万 m³/d,远期至 2030 年 1.5 万 m³/d。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 类标准,同时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中的指标,采用“A²/O”工艺。 1.2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521m,管径范围为d300~d9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1.3新建中水回用管道总长度6679m,管径为DN300~DN200,采用球墨铸铁管。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中水回用管网,以及处理厂内的配套道路、电控、绿化等工程 2. 投资规模:根据《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发改审批〔2020〕274号),本工程总投资为12261.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071.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075.95万元,预备费为1114.71万元。本项目政府总投资金额为12261.77万元,全部为运营期间动态投资。【具体内容可登录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官网(https://www.cpppc.org:8082/inforpublic/homepage.html#/projectDetail/e83bcfaf3b8b4d469769d565cd6956da)查询】 3. 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 4. 合作模式:结合项目情况,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采购,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5. 股权结构:中标社会资本全资成立项目公司。 6. 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自有资本金不少于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的20.55%。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是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申请人(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质须满足本条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企业提供同等类型材料或提供其内地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免费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资格预审申请书、申请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组成,文件格式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制作并装订成册。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 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 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1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 2021年11月29日08时30分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0.1 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各企业法人与采购人及为完成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0.2 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污水处理厂或管网工程,含投资或施工或运营三种方式之一均可),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业绩,可视为申请人的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0.3 财务要求: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对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复印件,2021年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10.4 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或至少一名联合体成员)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或保证能合法足额融资的相关承诺书(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10.5 信誉要求: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 10.5.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10.5.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10.5.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10.6 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 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0.7 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10.8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www.ggzy.hi.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昌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二楼 联系方式:0898-63222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307、2309号房 联系方式:1387631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后安 电话: 0898-667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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