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高县供水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FZDY2016-27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104612.4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1 项目名称:临高县供水一体化PPP项目。 1.2 项目地点:临高县。 1.3 项目采购人: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 1.4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分为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包括如下工程内容: (1) 原水取水工程:取水口建设规模近期为9万吨/日;远期建设规模为15.5万吨/日。取水口土建部分按远期一次性建成,其他部分分期建设,投资规模约5188.2万元; (2) 原水输水工程: 从尧龙水库至城区的输水管段为临城水厂与滨海水厂共用。共用管段至县城后,分支管敷设至临城水厂,干管继续沿东北向敷设至滨海水厂; a) 尧龙水库至滨海水厂原水输水管线,按远期规模15.5万吨/日一次性敷设完成,管线全长约为52.3千米(包含共用管段); b) 尧龙水库至临城水厂原水输水管线,按远期规模5万吨/日一次性敷设完成,管线长约5.1千米(不包含共用管段); 输水工程投资规模约78458.9万元; (3) 临城净水厂:分期扩建,近、远期扩建供水规模均为1万吨/日。生产构筑物分期建设,设备按近期建设规模配备,加药消毒变配电建等土建一次建成,投资规模约1272.1万元; (4) 滨海净水厂:分期建设,建设规模近期为5万吨/日,远期为10万吨/日,生产构筑物分期建设,设备按近期建设规模配备,加药消毒变配电建等土建一次建成,附属生产建筑物、管理、办公及生活设施一次建成,投资规模约8587.4万元; (5) 清水配水工程: a) 滨海水厂-临高角风景名胜区配水主干管线长约为11.7千米; b) 滨海水厂-金牌港经济开发区配水主干管线长约为3.5千米; c) 金牌港经济开发区接管点-马袅湾旅游度假区主干管线长约为4.94千米; d) 滨海水厂-博厚镇配水主干管线长约为6.7千米; 清水配水工程投资规模约11105.8万元。 1.5 投资规模:项目近期建设总投资规模约104612.4万元。 1.6 存量资产规模:临城水厂存量资产规模约800万元。 1.7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和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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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国采购法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社会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中方控股)或由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若联合体内有外资,外资出资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不得大于或等于50%)(提供主体要求承诺函)。 (2)业绩经验:独立法人(联合体)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单厂日供水能力不低于5万m³/d的城镇供水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经验以及总供水规模不低于10万m³/d的城镇供水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经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成员满足以上业绩经验条件。社会资本或其控股(含相对控股)的下属公司业绩都可以作为社会资本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业绩证明原件作为证明材料) (3)财务实力:独立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2015年经有资质机构审计的净资产在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每一成员的净资产情况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以上的净资产要求)。(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计算净资产时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的查询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待资格预审结束后退还)。(以上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要提供) 2、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联合体参与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多个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共同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牵头人和各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本或权益比例,且任意一方股本或权益比例不得为0; (2)由联合体牵头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 (4)组成联合体申请的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的效力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时间 | 2016-11-08 至 2016-11-21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
供应商挑选方法 | |||
抽取供应商数量 |
提交截止时间 | 2016-11-29 08:30 | ||
提交地点 |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室 |
资格预审日期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16-11-29 前(北京时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关于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说明:原公告存在两个递交截止时间,现给予更正,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8时30分。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876093291 |
采购人地址 | 临高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玉沙路国贸中心8C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36367757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898-36367757 |
为实施临高县供水一体化PPP项目,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临高县供水一体化PPP项目。
1.2 项目地点:临高县。
1.3 项目采购人: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
1.4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分为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包括如下工程内容:
(1) 原水取水工程:取水口建设规模近期为9万吨/日;远期建设规模为15.5万吨/日。取水口土建部分按远期一次性建成,其他部分分期建设,投资规模约5188.2万元;
(2) 原水输水工程:
从尧龙水库至城区的输水管段为临城水厂与滨海水厂共用。共用管段至县城后,分支管敷设至临城水厂,干管继续沿东北向敷设至滨海水厂;
a) 尧龙水库至滨海水厂原水输水管线,按远期规模15.5万吨/日一次性敷设完成,管线全长约为52.3千米(包含共用管段);
b) 尧龙水库至临城水厂原水输水管线,按远期规模5万吨/日一次性敷设完成,管线长约5.1千米(不包含共用管段);
输水工程投资规模约78458.9万元;
(3) 临城净水厂:分期扩建,近、远期扩建供水规模均为1万吨/日。生产构筑物分期建设,设备按近期建设规模配备,加药消毒变配电建等土建一次建成,投资规模约1272.1万元;
(4) 滨海净水厂:分期建设,建设规模近期为5万吨/日,远期为10万吨/日,生产构筑物分期建设,设备按近期建设规模配备,加药消毒变配电建等土建一次建成,附属生产建筑物、管理、办公及生活设施一次建成,投资规模约8587.4万元;
(5) 清水配水工程:
a) 滨海水厂-临高角风景名胜区配水主干管线长约为11.7千米;
b) 滨海水厂-金牌港经济开发区配水主干管线长约为3.5千米;
c) 金牌港经济开发区接管点-马袅湾旅游度假区主干管线长约为4.94千米;
d) 滨海水厂-博厚镇配水主干管线长约为6.7千米;
清水配水工程投资规模约11105.8万元。
1.5 投资规模:项目近期建设总投资规模约104612.4万元。
1.6 存量资产规模:临城水厂存量资产规模约800万元。
1.7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和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
二、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TOT+BOT(存量+增量)模式进行运作。
2.1本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人):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
2.2社会投资人购买存量资产,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主体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
2.3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及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通过自来水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2.4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县政府指定机构。
2.5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中方控股)或由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若联合体内有外资,外资出资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不得大于或等于50%)(提供主体要求承诺函)。
(2)业绩经验:独立法人(联合体)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单厂日供水能力不低于5万m³/d的城镇供水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经验以及总供水规模不低于10万m³/d的城镇供水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经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成员满足以上业绩经验条件。社会资本或其控股(含相对控股)的下属公司业绩都可以作为社会资本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业绩证明原件作为证明材料)
(3)财务实力:独立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2015年经有资质机构审计的净资产在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每一成员的净资产情况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以上的净资产要求)。(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计算净资产时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的查询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待资格预审结束后退还)。(以上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要提供)
2、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联合体参与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多个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共同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牵头人和各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本或权益比例,且任意一方股本或权益比例不得为0;
(2)由联合体牵头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
(4)组成联合体申请的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的效力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1 月 08 日至2016年 11 月 21 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
3、售价:人民币200.00 元(售后不退);
4、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11 月14 日 17:00:00(北京时间)。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
2、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11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
3、资格预审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室;
4、发布媒介: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www.hizw.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庄让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临高县临城镇
2、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英任
联系电话:0898-36367757
传 真:0898-36367757
联系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
邮 箱:hnhyzbdl@126.com
八、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政府采购投标企业账号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资格预审文件——PDF格式。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