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昌江县保梅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HNDY--2017001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59217.83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一)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保梅岭生态新城范围内“五网”建设:道路、桥梁、水系、市政能源管线(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照明、通信)等;智慧城市建设:综合管廊、智能交通;宜居城市建设:慢行系统、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等。 (二)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约59217.83万元,其中建安费4824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96.00万元,预备费4219.0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2260.09万元。 (三)本项目合作期为十五年,其中建设期两年、运营期十三年。建设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上确定的日期起算,运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四)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的可用性服务和维护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管养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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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3、净资产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经审计的2016(2015)年财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 4、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2012-至今)已履行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类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 5、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6、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报名时可仅以受邀申请人的名义报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
时间 | 2017-06-16 至 2017-06-23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详见公告正文 |
供应商挑选方法 | |||
抽取供应商数量 |
提交截止时间 | 2017-07-07 08:30 | ||
提交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资格预审日期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17-07-07 前(北京时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976546363 |
采购人地址 |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38853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电话 | 1387668363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昌江县保梅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HNDY--2017001)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江县保梅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Y--2017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保梅岭生态新城范围内“五网”建设:道路、桥梁、水系、市政能源管线(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照明、通信)等;智慧城市建设:综合管廊、智能交通;宜居城市建设:慢行系统、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等。
(二)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约59217.83万元,其中建安费4824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96.00万元,预备费4219.0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2260.09万元。
(三)本项目合作期为十五年,其中建设期两年、运营期十三年。建设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上确定的日期起算,运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四)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的可用性服务和维护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管养服务费。
七、申请人(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一)资格预审
实施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在公共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备案。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向其发售采购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时,招标人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招标人。
其他程序严格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实施机构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实施机构将组建谈判工作组,依次分别与预成交社会资本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预成交社会资本将成为中选社会资本。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3、净资产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经审计的2016(2015)年财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
4、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2012-至今)已履行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类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
5、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6、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报名时可仅以受邀申请人的名义报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八、报名事项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一)时间:自2017年 6月 16日起至2017年 6 月23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77.183.48/htms)
(三)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3876683636
(四)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7日08时30分。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7 日08时30分。
(四)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一)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3、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hi.gov.cn/)。
(二)有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咨询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资格预审文件收受方。资格预审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十一、公告期限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其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十三、采购人、采购咨询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符先生
电 话:18976546363
(二)咨询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13876683636
邮 箱:4530041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