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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3 18:25
项目概况
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8-09-04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PPP项目 项目编号 0730-186022HK0028/01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155628.59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表格 1:本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序号

建设内容

公益性项目

1

新建渔业码头泊位34个,渔业码头岸线1951m;

2

拟拆除原老港区防波堤约960m,建设北防波堤450m,南防波堤670m;

3

    建设港外北护岸1116m,港外西护岸220m,港外东护岸530m,港内北护岸519m,港内中护岸520m;

4

改造原东港区防波堤为港内北护岸530m;

5

    港内水域面积55.4万㎡;

6

填海造地形成陆域总面积约56.3万㎡(其中填海面积约46.9万㎡)。

渔港配套设施

7

    拟新建生产辅助建筑物工程,购置并安装装卸及制冷机械设备、供水、供油等生产配套设施;

8

    渔业风情街建设规模包括海洋渔文化步行街、滨海花园道、东方渔都美食城、休闲渔业用地、灯塔景观广场、海鲜综合市场、停车场等相关景观设施,总用地面积约33.8万㎡,项目总建设面积62488㎡。

 

根据《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8497.36万元。本项目已由政府方支付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5628.59万元。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

本项目PPP模式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2年)。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融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依法获得使用者付费,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财政补贴;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债务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标讯正文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 2.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业绩经验: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的前5年内,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概算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国家一级渔港(或国家级中心渔港)项目设计业绩。申请人应提供设计合同以供验证。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应至少有一名满足上述要求。 4.财务要求:申请人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应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条件。 5.企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如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申请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申请人未被列为黑名单的查询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申请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条件。 6.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4)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www.ggzy.hi.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5)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18-08-13 至 2018-08-20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
方式 网上购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 3 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供应商来源
供应商挑选方法
抽取供应商数量
七、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 2018-09-04 08:30
提交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会议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18-09-04 前(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王先生 0898-25510789
采购人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51号
代理机构名称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D座1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64213
项目联系人 易先生 电话 0898-68564213
详细信息
    

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推进东方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促进渔港经济区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东方市政府启动了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项目(下称“本项目”)。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授权,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下称“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0730-186022HK0028/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表格 1:本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序号

建设内容

公益性项目

1

新建渔业码头泊位34个,渔业码头岸线1951m;

2

拟拆除原老港区防波堤约960m,建设北防波堤450m,南防波堤670m;

3

    建设港外北护岸1116m,港外西护岸220m,港外东护岸530m,港内北护岸519m,港内中护岸520m;

4

改造原东港区防波堤为港内北护岸530m;

5

    港内水域面积55.4万㎡;

6

填海造地形成陆域总面积约56.3万㎡(其中填海面积约46.9万㎡)。

渔港配套设施

7

    拟新建生产辅助建筑物工程,购置并安装装卸及制冷机械设备、供水、供油等生产配套设施;

8

    渔业风情街建设规模包括海洋渔文化步行街、滨海花园道、东方渔都美食城、休闲渔业用地、灯塔景观广场、海鲜综合市场、停车场等相关景观设施,总用地面积约33.8万㎡,项目总建设面积62488㎡。

 

根据《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升级改造+渔业风情街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8497.36万元。本项目已由政府方支付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5628.59万元。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PPP模式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2年)。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融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依法获得使用者付费,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财政补贴;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债务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

2.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业绩经验: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的前5年内,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概算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国家一级渔港(或国家级中心渔港)项目设计业绩。申请人应提供设计合同以供验证。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应至少有一名满足上述要求。

4.财务要求:申请人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应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条件。

5.企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如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申请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申请人未被列为黑名单的查询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申请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条件。

6.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4)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www.ggzy.hi.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5)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 3 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八、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8月13日08:30时起至2018年8月2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和方式:申请人登陆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报名],查看[已报名项目],显示已报名相关信息即表示报名成功。凡有意向的申请人,必须先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www.ggzy.hi.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08:30时(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递交电子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十一、其他

1.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51号

邮    编:5726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98-2551078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D座1305室

邮    编:570125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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