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琼财采罚〔2024〕9号)
一、项目编号:0701-234111260029-2B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反走私综合执法站2023年度执法船艇购置项目B包(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相关供应商: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火烧垌市政服务中心后面
四、基本情况
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3,220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61,000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