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TXGP2021-061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同步课堂)设施设备采购(一)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单位:儋州市教育局
地 址:儋州市中兴大道市委办公大楼
代理公司: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运路20号宝岛花园211号商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四、基本情况
一、市审计局在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市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时,招标文件有关项目团队的评审因素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并将线索移交到我局。
二、经查,招标文件中针对项目服务团队配置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服务团队配置中对于技术负责人等要求,存在供应商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另外,招标文件还存在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对于采购需求中的标的物并未明确其所属行业。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到相应区间,没有对各区间的不同分值进行设置。
五、处罚决定和依据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
给予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儋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