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KGP-2021-0014
三、相关当事人:海南久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75号红城湖国际广场A幢2208房
四、基本情况
按照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局对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设备及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的投标文件和海南沃润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均由海南沃润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与海南沃润实业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司处以采购金额(人民币1299.8238万元)千分之八的罚款,即人民币103985.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海口市财政局
2023年8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