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定财采〔2024〕152号)
一、项目编号:HNZH2021-030
二、项目名称:定安县“蓝天卫士”秸秆焚烧高位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海南昌楷康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少云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73号德诚公寓9层A901房
四、基本情况
海南昌楷康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本局对海南昌楷康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处以人民币6275元(项目报价金额1255000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定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