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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海财采罚〔2024〕2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4-06-05

    一、项目编号:HKGP-2021-0013

    二、项目名称: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家电及用品采购(第二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相关供应商:海南铭智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5839077621

    住所地: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2006房

四、基本情况

    海南铭智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智德公司)与海南豫洛庞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洛庞公司)共同参与了该项目F包的投标,豫洛庞公司授权投标代理人系铭智徳公司持股5%的股东、海南领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驰公司)法定代表人,铭智徳公司授权投标代理人在代理项目时在领驰公司缴纳社保又自称在铭智德公司股东处领取工资、系铭智德公司员工,而领驰公司关于该项目D包、F包监督检查通知的复函《说明函》又系由铭智德公司和豫洛庞公司授权投标代理人协商起草,铭智德公司经理代拟电子文稿。本局认定,铭智徳公司在上述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需追究法律责任的恶意串通情形。

五、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海南铭智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4118139元千分之八的罚款,计32945.11 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在两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

  无

                              海口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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