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财采〔2024〕3号
二、项目编号:HNZK2016-3-5
三、项目名称:除“四害”项目
四、相关当事人
相关供应商:海南友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 12 号金东花园 A 栋 7 单元 213 室
五、基本情况
经查,三亚坤泰生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友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三亚华弘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投标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海南友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799,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3,99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东方财政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