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采处〔2022〕10 号)
一、项目编号:FJJSHN-CG-2021105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交通学校航空摄影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康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0号工美大厦722室
被投诉人1: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
2单元23楼
被投诉人2:海南省交通学校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标保证金”的简写符合磋商文件中要求缴纳保证金时注明用途“海南省交通学校航空摄影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的相关要求,因该项简写致使投诉人未通过初步审查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