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琼财采处〔2022〕16号)
一、项目编号:HNGP2021-115
二、项目名称:海南广场机关食堂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郴州市天和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石盖塘村联坪一组
被投诉人1: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二楼
被投诉人2: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9号老省委第一办公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海南广场机关食堂改造项目(编号:HNGP2021-115)的中标结果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声明,并且存在不合法生产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 驳回投诉人关于“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不合法生产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的投诉。
2.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