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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琼财采处〔2023〕12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3-02-27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琼财采处〔2023〕12号)

 

一、项目编号:HNGP2021-058RR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禁毒查缉车项目(第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新蔚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用友产业园一号楼四楼405-2号

被投诉人1: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9号第一办公楼

被投诉人2: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1号会展中心

相关供应商: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三路13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部分参数需求不合理,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投诉事项二:标记“▲”项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三:技术评分中,实施团队评分设定人员资格条件,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投诉事项四:技术评分中,项目实施方案评分不合理量化。投诉事项五:商务评分中,证书认证部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六:商务评分中,信用状况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投诉事项七:商务评分中,售后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资质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投诉事项八:商务评分中售后服务方案评分不合理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对于投诉事项1、2、3、5、7驳回投诉。

2.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责令采购人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代理机构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采购文件未细化量化问题限期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厅。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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