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JY2023-5-1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普通高中教室照明改造项目4包、5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三街1号
被投诉人1: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2-8号
被投诉人2:海南省教育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4楼
相关供应商1:山东伟联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43号银座数码广场1008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同创博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振兴路150号上步工业区505栋289、298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时未能明确说明我司丢失2分业绩分的原因,对“同类照明项目”界定模糊。我司认为业绩应得满分3分。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有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不代表其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存在虚假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2。
2.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