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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采决〔2021〕5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1-05-06

一、项目编号:XYSY-CG-19-030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3号中科院北附楼503

    被投诉人1:海南咸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咸益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与国兴大道交汇处国瑞城S3写字楼南栋1901号房

    被投诉人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田尾村  

    相关供应商1:海南麦芽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7号海甸岛专家公寓2#一层及入口大门物业管理用房

    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田尾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海南咸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第一中标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第二中标人海南麦芽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0)琼02行终69号《行政判决书》和三亚市财政局下达的三财采决〔2020〕18号《三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拆处理决定书》,没有判定改变第一中标人,无法律依据;采购人、代理人至今,也未对私自复核情况进行纠正,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0)琼02行终69号《行政判决书》和三亚市财政局下达的三财采决〔2020〕18号《三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拆处理决定书》中没有明确海南麦芽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最终中标人,而海南咸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上很明显存在对(2020)琼02行终69号《行政判决书》和《三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拆处理决定书》理解上的错误。

  海南咸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借以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经校务会研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南麦芽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最终中标人”之词,就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其做法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已明显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投诉人根据海南咸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政府采购程序的普通开标、评标与电子开标、评标两种评审方式相混淆等等问题的事实,实际上已致使现在最终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均存在着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同,且已明显没有合格的三家供应商存在之情形,于情、理、法都应属于废标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处理结论。鉴于此实际情况,投诉人本着维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严谨、公平的思想高度,请求如下:撤销海南咸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发布的“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责令“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履行,本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之规定,决定如下:

    认定“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顺延中标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之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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