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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海财采[2021]1383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1-05-18

一、项目编号:HKGP-2020-0029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路63号中科院北附楼503室

法定代表人:邱祥光     联系电话:13876769439

授权代表人:吴明强     联系电话:13876769439

 

被投诉人1: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严凡骅     联系电话:0898-65250512

 

被投诉人2:海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43号

法定代表人:杨毅军     联系电话:0898-66189960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1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被投诉人2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海口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HKGP-2020-002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分为项目A包、B包、C包、D包和E包。2021年1月29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月20日开评标。投诉人参加了本项目A包、B包、C包的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A包中标供应商为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B包和C包中标供应商为投诉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D包中标供应商为海南天创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E包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而废标,2021年2月25日发布A包、B包、C包和D包的中标公告,并于当日向投诉人发出B包、C包的中标通知书。

2021年2月26日,被投诉人1收到天创公司对采购结果(A包和B包)的质疑函,2021年3月2日,被投诉人2针对质疑内容进行答复,2021年3月3日,被投诉人1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原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质疑不成立。

针对天创公司质疑事项2关于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的问题,被投诉人1经查阅当日评标活动的视频监控,发现评标委员会涉嫌违法违规评审的情形。被投诉人1于2021年3月5日函请被投诉人2研究并重新确认采购结果,并建议本项目作废标处理;2021年3月8日,被投诉人2重新确认采购结果为废标;2021年3月9日,被投诉人1答复天创公司质疑,并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原因为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3月10日,被投诉人1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向本局报告。2021年3月17日,被投诉人1发布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投诉人为本项目B包、C包的中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中心违规对采购活动作出废标处理,于2021年3月15日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于2021年3月23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遂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局就本项目A包、B包、C包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依法受理,并通知二被投诉人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现已审理终结。

  • 投诉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分工评审、分模块评审、协商评分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此对七位评审专家提出严厉批评,并另案进行处理。

因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或海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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