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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海财采[2021]2361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1-07-21

一、项目编号:HKGP-2021-0004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A包、B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天创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366房

法定代表人:陈翠玲     联系电话:13907690620

授权代表人:刘善东     联系电话:13701020706

 

被投诉人一: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严凡骅     联系电话:0898-65250512

 

被投诉人二:海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43号

法定代表人:杨毅军     联系电话:0898-66189960

 

相关供应商: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6号琥珀悠澜9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皖民     联系电话:13876688305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一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被投诉人二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海口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HKGP-2021-00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021年3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5月25日组织开评标,经评审,本项目A包的中标供应商为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成美公司”),B包的中标供应商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月31日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投诉人海南天创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竞标供应商,对A包、B包的评审过程存在异议,于2021年5月27日向被投诉人一提出对A包、B包的质疑。被投诉人一于2021年6月2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一的答复不满意,遂于2021年6月7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海南天创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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