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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海财采〔2022〕3416 号)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2-11-23

一、项目编号:HNZY-2022-19

    二、项目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及海马园区绿化养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 9 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 3 号楼六层 605 号办公室

联系人:光砚竹

联系电话:13307624433

被投诉人:海南中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 8 号国瑞大厦 B 座西塔1601

联系人:刘秀成

联系电话:0898-65323219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海南中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 2022年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及海马园区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HNZY-2022-19,以下简称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被投诉人于 2022年 9 月 1 日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9 月 14 日组织评审活动,9 月 16 日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海南宇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人认为本项目存在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的情形,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向投诉人出具质疑答复后,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遂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材料,经审查予以受理,并通知被投诉人进行答复,以及通知被投诉人、采购人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六、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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