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HNDJ-2022-09
二、项目名称:万宁市东和小学改扩建教学设施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厨玛特智能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88号金山小区C单元1008室
法定代表人:胡广玲 联系电话:15338955218
被投诉人1:海南省万宁市教育局
联系人:祁大超 联系电话:15289722340
被投诉人2:海南鼎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华贵 联系方式:0898-88244729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不相适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二:要求提供的材料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联关系,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以及歧视待遇的情况。投诉事项三:本项目相关带★号技术指标所占分值过高,以及对某些环保指标要求过高,存在评审因素分值明显与评审因素权重不匹配。投诉事项四:评审因素的设定未细化量化,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万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宁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