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预算各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2月7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