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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政府采购 智慧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4-10-31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省级有关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有关预算单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县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提升政府采购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财政厅组织建设了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拟于2024年11月1日起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云平台)是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的覆盖省、市、县三级,集政府采购交易、监管和服务于一体的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

智慧云平台包含一个门户、九个基础信息库和十个子系统。一个门户是指海南省政府采购网(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网址:d-mof.hainan.gov.cn:6443;九个基础信息库包括采购人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法律法规库、信用信息库、需求标准库、商品服务库、模板库、敏感词库;十个子系统包括采购管理系统、采购电子交易管理系统、框架协议电子交易管理系统、

采购配置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系统、履职评价管理系统、专项检查管理系统、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政策功能特色馆系统、统计分析系统。

智慧云平台试运行期间的系统功能说明和操作手册将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网(试运行)”的“办事指南”栏目发布。

二、试运行范围

由省财政厅、海口市财政局选取若干个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对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外),未发布采购公告且采购需求和采购活动特点适宜通过智慧云平台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预算—采购—支付”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试运行项目全部取消纸质文件。

三、上线安排

根据制度规范和系统建设情况,智慧云平台运行分级、分功能模块有序推进。其中,2024年11月1日起在省本级、海口市本级启动试运行上线;2025年1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

2024年11月1日起,智慧云平台主体功能在省本级、海口市本级上线试运行,主要系统及功能包括门户网站、采购管理系统、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购配置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系统部分功能、履职评价管理系统、专项检查管理系统、综合金融服务系统部分功能和统计分析系统部分功能。

2025年1月1日起,根据试运行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确定智慧云平台整体上线运行的功能和要求,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另行通知。

四、身份管理及信息维护

(一)证书及签章管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财政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应当自行办理数字证书及签章,用于在智慧云平台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等操作。若已有可支持的证书及签章,则无需重新办理。可支持的证书及签章列表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试运行)”的“办事指南”栏目下的“CA手册”中查看。

(二)平台登录

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当按照智慧云平台操作要求进行注册、登录。

各级财政部门及采购人无需自行注册,登录账号另行通知到各级财政部门,再由各级财政部门通知本级采购人。

评审专家无需注册,按照智慧云平台操作手册指引登录系统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基础信息维护

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应当对账号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完善。

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内部管理需要,设置相关业务的经办、审核人员账号。

五、注意事项

(一)加强学习培训,熟练操作。省财政厅将于近期开展云培训,讲解相关流程操作、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具体培训时间、参训渠道等另行通知。智慧云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试运行)”的“办事指南”栏目中查阅。

(二)及时反馈问题。试运行期间,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省财政厅将根据试运行情况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1.智慧云平台操作方面的问题,请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热线电话:0898-66220881,0898-66220882;

2.涉及数字证书及签章使用、验证、超期等问题,请联系办理数字证书及签章的厂商技术服务人员;

3.涉及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和意见,请通过指定邮箱(hnzfcg@163.com)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馈。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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